全州网
您的位置首页 > 全州志 > 第七卷 林业
站内搜索:

第四节 村办林场

阅读次数:     发表评论

1965年,县林业局派营林股长唐照芳领队到以林为主的安和蕉江大队试办第一个集体林场,采取按生产队人口比例抽调劳力,组成48人办场的专业队伍,担负育苗、整地、造林、抚育等一切林事活动。专业队人员实行定额计分,带工分回生产队参加分配报酬。林场木材产品收益:实行大队占30%,生产队占70%的比例分成办法(该场自建场到1990年共造林0.8万亩,现已有0.25万亩成材采伐) 。这种办场形式投资少,得到群众的支持。1966年带动周围的大源、 界顶等兴办起5个大队林场。1971年又相继兴办起城郊公社大贵大队、文桥公社谏禄大队2个林场。 1973年,县人民政府召开办林场的专业会议,会上推广了这些村办林场的经验,使村办场在全县范围内得到迅速发展。1971至1978年,新增村办林场87个。1979年后,中共全州县委和县人民政府,除抓好国营、乡镇、联办林场之外,大力发展村办林场。1979至1990年, 村办林场又相继发展了71个。1966至1990年全县共办村办林场166个,经营面积49.45万亩,历年来共造林15,86万亩,仅投资441.41万元。其中蕉江、大源、界顶、大贵、谏禄、和平等34个林场于1990年已进入主伐期。

1990年村(包括自然村、组)办林场基本情况表
表7~7

77.GIF



    用户名:注册) 密码: 验证码: 匿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 网站留言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