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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乡(镇)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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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乡(镇)办林场始于1974年。大西江龙水石塘3个公社率先办起了双江口、杠口、猪头源3个林场。 次年,县、社两级领导从湖南桃源等地参观学习回县后,当年办起了绍水公社的庙山、大西江公社的太平庵、永岁公社的河西、河东,朝南公社的马鞍岭等5个林场。1976年,分别办起才湾的黄泥庵、文桥的易福、黄沙河的右江(当时属庙头公社)、白宝的黄花岭、 两河的百板洞、凤凰的八渡水等6个林场。1977年,又相继兴办咸水长界岭、庙头大蛇岭、 东山青草岭3个社办林场。1981至1990年,又陆续办起两河上刘、绍水大渭洞、龙水芳杰、文桥玉陛源、才湾李子槽、蕉江大丫、咸水天井塘、大西江南源里、蕉江小蕉江、大白露和大丫、庙头雪里岩、绍水三友、安和小白露、凤凰芭芒槽等15个乡办林场。1990年止,全县乡办林场共32个,经营面积20.35万亩,投资374.59万元。历年共造林10.48万亩,现已进入间伐的有双江口等17个林场。这些林场的创办,从场地的规范、场领导和专业人员的选择,资金的筹集和组织劳力营林,收益分配等方面,均付出了极大的努力。石塘猪头源林场,在1974年前,曾经过三次办场,由于人员、资金等原因,均中途停止。1974年冬,石塘公社党委在全州县委的大力支持下,决心把林场办好。1975年春,公社领导带头到猪头源安营扎寨,组织各大队劳动力2000余人和县、办、局领导亲赴第一线参加整地、造林劳动,完成造杉木林0.22万亩,为办好该场奠定了基础。同时选定陈国贤任场长,固定长期专业人员20人,其资金费用每年从公社企业积蓄中逐年提取。1975至1985年,共提取12.1万元;另一方面发动林场职工自力更生,根据林场场地的有利条件,开展养牛,种茶叶、种罗汉果、育树苗等多种经营弥补资金的不足。 1975至1985年,收入达14万元;向银行贷款3万元;共计投入资金29万元。 1974至1990年,共造林1.24万亩,蓄积4.84万立方米,已有0.3万亩可实行主伐和间伐, 每年可采伐木材100~200立方米,年收入近10万元。场长陈国贤自1974年起进场17个年头,以场为家,在场里过了14个春节,他平时工作任劳任怨,认真负责,积极参加劳动,他对该场的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198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他林业劳动模范,并被选为区(五、六届)政协委员。全场人员在他的带领和影响下,一直安心林场工作。还有该场青年技术员兼会计王东德,工作成绩显著,于1981年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绿化突击手”的光荣称号。当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猪头源林场先进集体林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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