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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解放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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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6月,中共广西省工委桂北特派员肖雷在灵川县吴家村召开桂北地下党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中共广西省工委关于在国民党统治地区开展武装斗争的指示。全灌特支书记邓崇济到会,会议决定灵川、全县、灌阳在7月25日同时起义,然后集中向桂东发展。
7月上旬,准备参加起义的个别地下党员被捕,起义领导小组遂紧急决定提前于7月23日起义。全灌特支接到命令后,部署于7月24日在石塘两河、麻市同时起义。7月24日,石塘乡由蒋光密负责,以该乡中心小学教师为骨干,由乡警蒋松林为内应,未放一枪便攻下该乡公所,缴获步枪30余支,手枪4支。两河因内外失却联系。麻市因情况突变而未成功。7月27日,起义部队在大龙熊巴坪召开干部会,队伍定名为“全灌人民自救团”,选杨庆祝为团长,邓崇济为副团长, 卢蒙坚为政委。 29日,全灌起义部队集结厚村,召开干部会议,决定将“全灌人民自救团”改名为“全、灌农民解放支队”,选邓崇济为支队长,卢蒙坚为政委、杨庆祝为副支队长,下辖东山、巨望、石塘和灌阳四个中队;并成立了军政委员会;同时确定以反对“三征”(即征兵、征粮、征税),破仓分粮,赈济饥民和减租减息为斗争方式,以收缴枪支,壮大队伍进而推翻国民党基层政权为其现行任务。会后部队分东西二路开展斗争活动。起义部队不到10天,队伍发展到约800人枪。
全灌武装起义,震骇桂系当局。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陈恩元坐镇全县,令各县组织二至四个警保中队,以增强地方武装实力;同时强化“五户联保”以加强其反动统治;并派保安副司令秦廷柱率省保一、三两个大队及全、灌两县保安队兵力约千余人枪“围剿”起义部队。
8月2日,西路的石塘、灌阳两中队,攻下石塘、内建两个乡公所,将所获物资,分发贫苦群众。下午与省保安一大队遭遇于头所,激战两小时,后撤至芹菜塘,次日灌阳中队回灌阳。 5日,石塘中队三个分队在成家岭被省保一大队包围,起义队伍奋力冲出重围。10日又在龙潭冲与县保警队,鏖战半日,部队撤出战斗后,领导鉴于敌众我寡,群众尚未发动起来,便决定化整为零,分散隐蔽,待机再起。
东路部队,沿途攻下两河、昭文、巨望、碧营等乡公所。8月5日,扩充成一个大队,编制成三个中队,发展到480人枪左右。8月12日在灌阳苏江与省保安队发生激战后,辗转至湖南永明、道县边界。由于外地情况不明,14日晚经道县回师全、灌,行至永安关,遭灌阳县保警二中队伏击,激战中全大队被冲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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