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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军事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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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的军事素质是民兵工作的关键,县内自解放以来,常抓不懈。1950年开始组建民兵后,即以行政村 (后来以小乡) 为单位,集中民兵,讲解简单的军事知识。1954年冬训民兵1.75万人;1956至1957年,全县重点集训第二类预备役对象共1192名;1959年以基干民兵为主兼训普通民兵及特种民兵; 1960年主训民兵骨干和技术兵, 兼训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1962至1965年,主训民兵骨干,武装基干民兵和基干民兵,兼训普通民兵;1963至1983年,主训民兵骨干、武装基干民兵和基干民兵;1985至1991年,主训基干民兵。军训内容,历年均重视队列和射击训练。1959至1965年还有投弹、反空降、对空射击、单兵利用地形地物、夜间行动、爬山等;1973至1979年有射击,投弹、刺杀、地雷、地炮、爆破、反坦克、重机枪、高机枪、轻机枪、侦察通讯和班以下战术等;80年代军训内容和70年代基本相同,略有区别的是1980年以总结对越自卫还击战的经验为主。训练形式,1956年至1978年,采取小型、分散、就地、劳武结合、农闲多训、农忙少训、大忙停训的方式进行;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以公社(乡、镇)为单位集中训练;1984年以后统一到县民兵训练中心基地集训。训练要求,按照1977年总参颁发的《1977至1979年民兵训练纲要》。一个武装民兵,从入队到出队,分两年两次训完军事科目,不搞重复训练。80年代以来,压缩培训人数,提高培训质量,训练逐步正规化,并进行三次重大改革,得到桂林军分区的肯定推广:1983年,增加培训时间,将两个年度的科目,一次训完,减少动员集中时间,前后衔接紧密,效果好;自1987年起,将单一的军训改为军、政、农技一体化训练,用智力投资代替原来的误工补贴,除军政内容外,根据农村需要和教学能力,先后开设家电维修、柑桔、兽医、植棉、蚕桑等科目,参训者积极性高,多数成了军事、科技人才。1991年起,实施规范化训练,严格训练要求和考试制度,对未达标准的受训民兵,重新补课,直至达标为止,民兵素质步上新台阶。是年还规定:凡参训民兵,欲参军者让其优先报名,并优先送检,优先审定,参训民兵满意。参训报酬,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前,民兵误工,一般凭组训单位证明回生产队记工分;其后,由乡、村统筹解决或由企业机动资金解决。1987年起,在集训中安排学习一些务实的科技课目,参训民兵积极性始终不衰。
民兵训练人数, 1980年以前无统计资料,1980年军训2025人,1985年军训832人,1990年军训1100人,详见表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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