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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日用工业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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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1956年前,大西江、龙水、朝南、两河等是县内储煤量较多的乡,群众自发组织土法开采,主要作烧石灰燃料。1957年,县内始专设煤炭管理站,并陆续建立起紫岗、鲁塘、朝南煤矿,有计划组织开采。据全州县《国民经济统计提要》(1989年版)载:1961年煤产量5000万公斤;1978年16000万公斤;1985年9000万公斤;1990年14000万公斤。所产原煤,主要由县煤炭工业公司经营,绝大部分供应县内工厂和农村烧石灰、烧砖用。次为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燃料用煤。
1964年县商业局设立煤炭公司后,专为城镇居民提供生活用煤,煤源来自湖南零陵、耒阳和县煤矿厂。60年代年均供应量100万公斤;70年代年均150万公斤;80年代因以电代煤用户增多,年均仅40万公斤。1966年县煤炭商店商品总购进10.5万元,总销售12.7万元;1972年总购进40.43万元,总销售51.16万元;1978年总购进8.2万元,总销售13.56万元。80年代多渠道经营,县纸板厂、氮肥厂、火电厂相继直接出售烟煤,个体户亦参与经营,煤炭公司总销售额相对减少。1984年总销售额4.65万元,当年亏损1.39万元。1985年后,有职工21人,在供电量增加的情况下, 虽增加经营液化石油气和炉具的销售,总销售额为19.22万元。但亏损仍未扭转。1990年,仍维持原亏损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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