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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农业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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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西部丘陵山地水稻、桔、柑区:含文桥、大西江、龙水、绍水、咸水5乡镇、才湾镇的白石等13个村公所,凤凰乡的麻市等16个村公所,安和乡的安和等11个村公所。蕉江瑶族乡的太白地等8个村公所, 城郊乡的大新等2个村公所,庙头镇的宜湘河等2个村公所。共计耕地39.49万亩,其中水田33.1万亩,保水田占水田总面积77%,耕地大部分在海拔450米的宽谷地带,水稻安全生长期175天至186天,稻谷占粮食总产量的95%以上,是县内主要产粮区。
二、中部丘陵水稻、旱粮、花生、水果区:含永岁黄沙河枧塘、石塘、朝南两河、全州镇7个乡镇, 庙头镇的庙头等11个村公所,城郊乡的龙岩等12个村公所,才湾镇的南一等3个村公所,凤凰乡的石沙等3个村公所,安和乡的青龙山等3个村公所,计116村街,耕地27.36万亩,其中水田18.64万亩,保水田占水田面积的70.9%,旱地、园地无灌溉条件,稻谷占粮食总产量的90%,经济作物出产大蒜、红瓜子、油菜等。
三、东部低山水稻、旱粮、花生、菸叶区:含白宝乡的11个村公所。耕地2.67万亩。其中水田1.51万亩,保水田占水田的22%,旱粮所占比重大,主产花生、菸叶,产量占全县花生的十分之一和菸叶的一半。
四、东部中山水稻、旱粮、茶、药、枣区:含东山瑶族乡全境。耕地3.70万亩,其中水田2.38万亩, 保水田占49%,除斜水村外,余均海拔500米以上,只能种一季水稻,旱粮占总产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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