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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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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3月中共全县县委派干部唐北平(女)去南宁广西广播电台第一期收音训练班培训,结业后,携带由省台发给的直流收音机1台、1.5伏特蓄电池一部回县。旋即成立县收音站。此为县广播事业之肇始。每天8~10时,播音1次,通过大喇叭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报道重要时事新闻。每晚10~12时,收录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交领导审阅后刻印成小报分发县直单位和区、乡政府。
1953年, 在县城的东门市场、关岳庙、板桥头、寺门前4处,各挂一高音喇叭,传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节目,并开始播送本地新闻要事。
1956年成立县广播站,在城区凤凰山上建起一栋面积为80平方米的平房,配置专职人员3人, 播音工作日趋正规化,并协助各区委所在地以及架有电话线路的地方逐步设置广播喇叭。
1969年, 县广播站由以往的每天一次播音,改为日播三次。播音时间延长为6小时,并增加自办节目《全县各公社联播》,占时90分钟,并开办广播器材厂,生产广播喇叭,年产6000只。除供县内用户外,还外销兴安、灌阳各邻县。
1970年, 全县18个公社都建立广播站。同年,还建成56个大队转播站、5个生产队播音室,发展入户喇叭39990只。
1977年, 入户喇叭数骤增至76001只。嗣后,由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生产队经济实体变更,致使专线建设跟不上要求,同时并放松了对原有线路的维修和管理,至1985年只剩约5932只。
1984年,成立全州县广播电视局,相沿至今。
1985年为了扭转农村广播不景气的状况,县政府发了《关于加强有线广播维护管理的通告》后,一直至1990年,逐年稍有好转。县直及各乡、镇喇叭数有所增加(参见附表)。
编播工作自1969年后,每天办有学习、科技、教育、春插简讯,“双抢”进度、计划生育专题讲座、宪法学习等节目,播音形式有直播、录播、实况转播、对话、广播讲座、录音报导、通讯和请先进或知名人士现身说法等。各公社转播站也结合中心工作举办本地新闻节目。1970年后,各公社设有专职通讯干事。1973年各大队都有业余通讯员,当年有骨干、业余通讯员共312人。1978年恢复稿酬制度,当年支付稿费523元。1985年支付稿费3100元。当年有骨干通讯员112人。
1990年,县广播站新办有《全州新闻》、《一周新闻集锦》、《桂北方圆》、《五色天地》、《法纪教育》、《农业科技》、《家庭顾问》等栏目,密切配合县委、县政府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进行宣传。 与此同时,一支素质较好的通讯员队伍已增至219人。向地区、自治区各报刊和电台送稿,自1986年至1990年,被采用共232篇,其中获奖稿共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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