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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施政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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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方式
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政府明文规定,经多年探索总结,实行县长负责制,并推行系列的工作方式。
1.召开定期(或不定期)会议。定期会议有县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委、办、局领导参加) ;每年冬、春之际,召开一次三级干部会议,总结上年度工作,部署下年度全面工作任务;每年分季度召开委、办、局和乡镇长会议,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求得工作平衡顺利发展;1980年以前,政府(县人委) 负责召集全州县人民代表大会。不定期的会议。主要是上级有全局性的新任务下达或季节性工作的需要,召开专题大规模的干部会,布置实施。如50年代第一次粮食统购统销会议。
2.政府领导,实行分战线、分地区领导的工作责任制,并实行定期集中汇报制度。
3.派遣工作队,下乡下厂蹲点,了解下情,推广经验,协助乡(镇) 或厂矿工作;或组织县、乡工作队,完成突击任务。如1982年组织300余人的工作队,3个月内普查农村建房情况。
4.制定政府文件或文告。 根据国家宪法、法规、政策,制定有关布告、通告、条例和法规。如1984年县人民政府制定《关于稳定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延长土地承包工作条例》。
5.重大建设项目, 由部门提出计划和方案,政府认真审定,组织施工领导机构,大力开展协作支援,一抓到底,全权负责,按期完成。
6.80年代后期, 将当年的主要任务,分解到乡、镇,明确奖、罚规定,交纳保证金,签定责任状,发挥合同的促进作用。
施政纪要
在中共全州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下,40多年来,县人民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县境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其中有关社会制度变革及体制变革,在政党卷作了记述,各项建设事业,在专业卷作了详述,在此不赘,仅就几件政务大事略作简述。
制定国民经济计划 根据上级政府下达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全县的五年计划和年度的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计划,组织力量,大力实施。
综合和专项普查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县人民政府组织了多项普查工作,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资料依据。如:1952年的查田定产工作,1955年至1990年的全国四次人口普查工作,1956年及1980年开始的两次土壤普查工作,1981年的地名普查工作,1986年的工业普查工作,五次林业普查工作和全县水利、水电资源的普查规划等。积累了大量的资料和数据。
处理山林水利纠纷 土地改革结束后,封建土地制已废除,农民所有制刚刚建立,尚有若干权属界线问题未解决。 1953年,全县发生山林水利纠纷400多起,既影响政务推行,也影响生产发展和农村团结。其中龙水坦口村,处理后又发生械斗,地、县领导,决定以坦口村为突破口,依靠老贫农,讲清政策,先务虚,后务实,使纠纷得到合理解决。坦口打开局面后,先后在龙水和县城召开大会,推广坦口经验。当年全县多起山林水利纠纷,得到平息。尔后,县人民政府,加强了对纠纷的预防和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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