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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施政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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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建设 县内历来重视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50年代,每逢寒暑假期,以县或区组织教师学习;并派遣教师参与社会改革的实践。60年代以后,教师的政治、业务学习,逐步正规化,政府注重组织教师的培训、轮训和函授工作,并解决学习中的具体问题;有计划的推广优良教学经验,故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逐步提高。50年代以来,创办几处县立中学,设点慎重,布局合理。数十年来,除办好公立小学外,注意发展民办教育,责成基层政权,切实解决民办教师的生活问题,公办、民办教育,相辅相成发展。80年代后期,重视小学危房维修工作,积极发动方方面面,集资修建,小学颓败校舍,基本改观。
少数民族地区建设 1951年成立东山瑶族自治区,1984年又相继成立蕉江瑶族乡,实现瑶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1952年为改善瑶族同胞生产生活的条件,从蕉江动员了103户下平地分田安家落户(关于培养瑶族干部,发展瑶区经济、解决贫困等问题,参见瑶族卷)。
全力抢救灾害 政府对历年发生的水旱灾害,十分重视,即时拨发救济钱物,解燃眉之急。并组织社会力量,开展互济互助。1952年咸水发生大水灾,田地荡然无存。县人民政府组织13万多民工, 自带工具,义务为灾区修复水田2.3万多亩,旱地0.66万亩,其中2/3的水田重新种上禾苗,使灾害减少到最低限度。另一方面,采取以工代赈办法救济灾民。1963年发生特大旱灾后,政府组织重灾区劳动力,到盘石脚山上打片石,既救济了灾荒,也为削山开路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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