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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第二节 货币管理

金银管理 1950年县人民政府公布《严禁银元流通的布告》和《金银管理暂行办法》。《布告》规定:(一)严禁银元买卖流通;(二)一切公私会计、交易计价、纳税、汇兑、债务往来等以人民币为计
/qzz/17/357.html - 2011-02-03 - 第十七卷 金融
 

242. 第二节 监督与管理

1979年以后,县建设银行会同县计委、基建局(今称城建委)、对建设单位进行现场调查,掌握工程施工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并对施工计划、预算、图纸进行审查,落实施工地点和时间,制止基建超投
/qzz/17/367.html - 2011-02-03 - 第十七卷 金融
 

243. 第四章 工商行政管理

民国30年(1941年)至37年,县工商行政管理,先后由县政府建设、社会、民政等科兼管。解放后先后由县实业科、商业科、商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机构专管或兼管。1950年初,县内一部分私商唯利
/qzz/15/314.html - 2011-02-03 - 第十五卷 经济管理
 

244. 第四节 行政管理费支出

1950年县、区工作人员,实行供给制及工资制(薪给制)。享受供给制者的伙食分大、中、小灶。 其津贴费:县级每人每月包干米11.77公斤,区级每人每月7.92公斤,余为办公费、保健、 差旅等费,均
/qzz/16/338.html - 2011-02-03 - 第十六卷 财税
 

245. 第三节 个体工商业管理

民国37年(1948) ,全县有个体、私营工商业669户,以杂货、布匹经纪业较多,豆豉、山杂和旅店业次之。主要集中于城关、石塘、庙头、黄沙河等地,受当地同业公会和商会管理。 解放后,政府
/qzz/15/317.html - 2011-02-03 - 第十五卷 经济管理
 

246. 第四节 市场管理

解放初期,县内禁止银圆、铜币、外币流通,禁止黄金、白银、文物、毒品买卖。 1953年8月, 全县市场管理委员会成立。同年12月,县内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当时认为粮食是农村中两条道路斗争
/qzz/15/318.html - 2011-02-03 - 第十五卷 经济管理
 

247. 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

· 第一节 管理机构 · 第二节 财政管理体制 · 第三节 财务管理 · 第四节 征收管理 · 第五节 监察
/qzz/16/340.html - 2011-02-03 - 第十六卷 财税
 

248. 第五节 经济合同管理

解放初期,县内经济合同,仅限于机关、国营和合作企业内部。1952年县贸易公司签订购销经济合同61份,金额39万元。1962年至1978年,县内经济单位所签包销、代购、代销、农副产品预购加工订货
/qzz/15/319.html - 2011-02-03 - 第十五卷 经济管理
 

249. 第一节 管理机构

财政机构 宣统元年(1909) 知州周岸登创设公田局,设捐募处。民国3年(1914年)裁并公田局、捐募处,改组为地方财务局。民国22年又裁撤财务局,改为县政府第二科,专责办理地方财政事宜。民
/qzz/16/341.html - 2011-02-03 - 第十六卷 财税
 

250. 第六节 商标、广告管理

商标管理 解放前县内商标管理情况无资料查考。1950年至1956年,县内企业申请商标注册,由县工商科转报省及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办理。1975年以后,县商标管理干部与工商登记合署办公,
/qzz/15/320.html - 2011-02-03 - 第十五卷 经济管理
 

251. 第二节 财政管理体制

民国初至民国22年(1933年),县财政收支无预算,办理无标准,其支出大部分仰给予省财政补助,不足则由县办新税或附加税以弥补,以致税苛且繁。民国22年后划清省县开支,确立县自治财政,建立
/qzz/16/342.html - 2011-02-03 - 第十六卷 财税
 

252. 第三节 财务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解放后的1950年至1953年,按省统一规定的供给标准,对行政事业单位采取定额管理。1950年办公费县级每人每月包干米6.4公斤,区级每人每月包干米4.3公斤,由县人民政
/qzz/16/343.html - 2011-02-03 - 第十六卷 财税
 

253. 第一节 储存保管

建仓储粮 历代皆有。 明洪武二年 (1369) , 于州署创“长盈仓”,储粮赈灾。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至雍正七年(1729),先后建仓109间。乾隆时,州治有“常平仓”23座,积谷3万余石(每石60公
/qzz/14/297.html - 2011-02-03 - 第十四卷 粮油
 

254. 第四节 征收管理

解放初期,县、区(乡)税务机关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大力宣传党的税收政策,加强征收管理。其征收方法是:1.对资本额、营业额较大的户,采取民主评议,自行按月申报纳税,核定征收;2.对月营
/qzz/16/344.html - 2011-02-03 - 第十六卷 财税
 

255. 第二节 物价管理

解放后,县物价管理工作,始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1950年县成立工商科,兼管物价工作,对市场实行计划管理,同时采用多种经济手段,制止物价上涨。如县贸易公司根据市场价格
/qzz/15/323.html - 2011-02-03 - 第十五卷 经济管理
 

256. 第三章 经营管理

· 第一节 管理机构 · 第二节 管理改革
/qzz/14/300.html - 2011-02-03 - 第十四卷 粮油
 

257. 第一节 管理机构

民国30年(1941),全县成立田赋粮食管理处。民国37年撤,即改设田粮科。下设城区、洮阳、界首、石塘、庙头、永岁、龙水、咸水、田心等九个田粮办事处。 1949年11月,全县解放,县财粮科接
/qzz/14/301.html - 2011-02-03 - 第十四卷 粮油
 

258. 第二节 监督管理

机构沿革 民国26年(1937) ,县政府建设科内设置度政员1人,负责县内度量衡器的生产检定管理工作。 1953年至1955年,商业计量由县工商科兼管,对杆秤生产单位实行出厂检定,亦负责管理
/qzz/15/327.html - 2011-02-03 - 第十五卷 经济管理
 

259. 第二节 管理改革

粮食系统的商品管理和体制改革,在本卷“储存保管”及“管理机构”两节中已分别记载,本节专叙粮油财务管理改革。解放初到1958年,财务管理是:县粮食局实行核算制,基层粮管所为报帐制, 用
/qzz/14/302.html - 2011-02-03 - 第十四卷 粮油
 

260. 第五节 城建管理

管理机构 民国时期,城乡建设由县建设科管理。解放初期,由县人民政府实业科负责。1954年由交通科管理城乡交通道路,财政科管理公房地产,防疫站和城关镇共同管理城区环境卫生,电厂管理
/qzz/12/250.html - 2011-02-03 - 第十二卷 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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