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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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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对狂犬病防治,虽然做了大量工作,由于群众有养犬和吃狗肉的习惯,犬只数量仍然很多,狂犬伤及人、畜,时有发生。1986至1990年,全县共发病27例,患者全部死亡。
麻风病
民国21年(1932) 至25年全县发现麻风病人64例,其中男57例,女7例。29年全县发现麻风病人29例, 其中男27例,女2例。当时对此病视为不治之症,其防治“措施”,即将患者用火烧、 活埋等方法,从肉体上加以消灭。28年3月,内建乡鸟塘村麻风病人陈开吉,被惨遭活埋。
解放后,人民政府对麻风病采取了一系列防治措施。1953年全县发现麻风病人28例,其中送桂林地区麻风病院免费治疗5例。 1957年县卫生防疫站设麻风病防治专业人员。1958年桂林地区组织各县麻风病防治人员,第一次在县境进行麻风病线索调查,查出病人26例。同年在枧塘和绍水两区交界处的锁石江建立麻风病院,给病患者治疗。1959年1月18日、2月17日县人民委员会两次发出《关于麻风病人集中治疗的通知》 后, 共收治病人66人。该院于1960年合并桂林地区平山医院。
1953年至1985年, 全县先后开展麻风病普查4次,线索调查7次,疫区普查4次,并进行门诊医生报病,专业人员确诊等,共查出麻风病人320例,其中男273例,女47例,他们大部分是散居的,有157个病人分布在54个自然村。到1985年底,共治愈各种类型麻风病人254例,其中院内治愈195例, 院外治愈59例,治愈后复发16例,复发率为6.29%;死亡59例;未愈23例,其中院内治疗9例,院外治疗14例。
1986年至1990年对麻风病进一步采取了防治措施:第一、对治愈病人继续开展抗复发治疗。5年来开展抗复发治疗299人次。第二、开展麻风病疫源地普查3次,普查26个乡(镇)次,145个自然村7.23万人, 发现新发病人7例,复发病人1例。第三、积极治疗现症病人40例。到1990年底尚有现症病人7人, 其中院内治疗5人,院外治疗2人。第四、开展麻风病门诊。利用门诊发现新病患者12人,麻风病线索4人。


麻风病情类型情况表
表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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疟 疾
解放前,每到夏秋,疟疾流行。民国35年(1946)全县患者达10万人。36年发病8万余人,死亡近1万人。当时的永和乡小拉背村,全村46人,因患疟疾病死43人,幸存3人。
1955年全县疟疾流行,当时文桥区的白毛乡第一居民区221人,患疟疾者216人。才湾区永南乡三、四居民区280人,患疟疾者219人。1956年县成立卫生防疫站,把抗疟工作列为首要任务,组织4人抗疟小组,深入到1955年疟疾流行严重的永南乡开展防治工作。县人委于8月召开抗疟工作专门会议,并组织区、乡抗疟领导小组171个298人分别深入疟患区开展工作。1957至1959年,采取预防服药、防蚊、灭蚊的综合性措施,并选择咸水的洛江、才湾的永南为重点,探索发病规律,总结防治经验,积极开展防治工作。疟疾发病率大幅度下降,年发病率由1955年的722.42/10万下降到1959年的4.25/10万,基本消灭疟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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