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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以机构改革契机 实现食品安全无缝监管

2014-09-18   发表:

  本报讯(记者俞梅)自今年初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舌尖上护卫的安全”活动启动后,随着全州县食品生产、食品流通相关职能、人员划转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顺应职能改革,多方齐抓共管,坚持治理整顿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与推进社会共治相结合,以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打击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舌尖上安全”。

  食品生产环节在落实食品生产加工监管责任、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三重一大”和“两超一非一标”工作重心,抓好“一排查三整治”。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隐患排查、重点食品“两超一非”专项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整治。围绕大米、干米粉、瓶桶装水等重点品种,通过企业自查、监督管理部门现场监督检查,全面排查了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隐患。深入开展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整治行动,重点开展了鲜湿米粉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和肉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两超一非”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工作和食品标签标识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着力解决食品标签标识标注不真实、不全面、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规范食品标签标注,严厉打击食品标签标识违法行为。

  食品流通环节严格食品市场监管,建立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今年,该局紧紧围绕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农村食品店,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等重点场所,开展食品流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大型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及其周边仓库的监督检查,着重开展“三项整治”。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散装食品专项整治、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严把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全面核查清理农村食品经营的主体资格,及时查处无证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严把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确保食品可追溯。监督食品经营者自律自查自清,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仿冒、劣质、过期变质等问题食品,坚决把假冒伪劣食品清除出农村市场。同时,严格乳制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乳粉市场主体准入,实施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单项许可、专柜销售、专业人员管理、相关信息专栏提示等制度;严格规范乳制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乳制品违法行为。

  食品餐饮环节严格许可管理,严查制度落实,严罚违法行为,集中力量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追溯核查等“三项行动”。 以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餐饮加工操作规范管理、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学生营养餐配送管理等高风险环节为重点,结合本地餐饮消费特点,开展餐饮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行动。通过加大监督巡查力度,加强监督抽检、快速检测和风险监测,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采取事前干预、事中整改、事后处罚等有力措施,保障餐饮食品安全。组织开展“五个专项治理”:餐饮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学校食堂及周边地区专项治理、米粉店快餐店专项治理、食用油专项治理、旅游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并以学校食堂、大型以上餐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快餐店、米粉店、车站码头和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为重点对象,以食用油脂、肉及肉制品、调味品等重点品种,开展餐饮食品进货追溯核查行动。通过对“从田间到餐桌”整个食品供应链条的反向追溯,以餐饮食品进货为起点,倒逼食品流通、生产、种植养殖及进口食品等上游环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深挖市场潜规则,斩断非法生产经营路径。

  截止目前,该局今年来在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上共立案26件,涉案金额6万余元,罚款6万余元,确实保障了全县人民的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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