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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大力扶持人才小高地建设

2014-12-23   发表:

为更好地聚集、培养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进一步打造桂林人才小高地,日前,桂林市制定出台《桂林市人才小高地建设实施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进一步在资金扶持上加大力度,每个人才小高地在5年建设期内最高可获得750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

据悉,人才小高地工作是自治区实施人才强桂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桂林市自2004年以来积极出台配套政策大力打造,目前已建成4个自治区级和3个市级人才小高地,并通过示范辐射作用有效推动桂林市人才资源整体开发和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管理办法》,桂林市将重点在人才集聚度高的金融、规划、文化等行业和产业,新设立一批市级人才小高地,每个小高地建设期为5年,每年由组织、人社、科技等部门进行考核。

“《管理办法》打破以往小高地的管理模式,采取项目化管理,每年每个人才小高地可确定2—5个发展项目,市财政及所在城区(县)财政视情况给予每个项目10万—30万元资金扶持。”市委人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意味着在5年的建设期内,每个人才小高地最高可获得750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相比以往每年10万元的资金扶持,力度可谓大大增强。同时,小高地还将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分别聘任1名首席专家和1名项目带头人,在给予其岗位津贴的同时,每年还要求向相关部门就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述职,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

为鼓励企业创新及科技进步,《管理办法》还对人才小高地新批准设立的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创业平台,按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和10万元扶持;对新批准设立的企业院士工作站和企业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科研工作站,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扶持。

“凡是具有较高科研水平,较强科研成果转化能力、高层次人才相对集中、有较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和经济实力,在桂林市属于重点产业、特色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的主要承载单位以及产业联合体等,均可申报人才小高地。”该负责人表示,通过对人才小高地加大扶持、明确目标责任,进一步促进人才聚集和科技进步,推动桂林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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