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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传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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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7月,她丢下刚满8个月的婴儿,毅然参加全灌人民武装起义。担任政工员,随起义部队转战全县、灌阳、湘桂边界。由于起义受挫,她与13位同志转移到两河乡黄泥冲村时,因坏人告密, 不幸被俘入狱。敌人反复拷问,她始终坚贞不屈。当年9月15日,在全县县城北隅蒋家塘畔与唐耀星、邓风斌等10人被国民党反动政府残酷杀害。她的遗体被敌人剖腹割乳。解放后,县人民政府收其遗骨迁葬于凤凰山南麓并立纪念碑。
王新国
王新国 (1920~1947) ,朝南乡双井拉村人。1940年考入桂林师范。他思想进步。当年暑假回家,得知村里小学因无经费停办。经了解原来是村校的田租被当地绅士侵吞,王新国大为不平,即与同村青年王树志向县告发,争回了学田租,使村小学继续开办。
1944年秋,日寇入侵广西,王新国在中共地下组织领导下,与进步青年蒋光密组建石塘抗日中队,担任参谋。他先后参加了在石塘扬子桥等地伏击日军的战斗。1946年春,他在县城表证中心校担任教导主任期间,被选为全县中等学校校友联合会理事。他以理事身份,动员母校——全县国民中学学生,参加全县县城及附近几所中学知识青年组织的“三·二九”爱国民主和平示威游行。他走在游行队伍前列领队高呼:“打倒贪官污吏! ”、“我们要和平,不要战争!”等口号。同年4月,县内灾荒瘟疫交加,饥民嗷嗷待哺。但少数不法官商却囤积居奇,将大批大米偷运出县以牟取暴利。他对此深恶痛绝。便与谢敦俊、蒋昌斌、邓德敏、张先珏等人深入街巷发动市民,投入阻米斗争。此事震惊了广西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派员专事镇压。为了保存革命力量,他在中共地下组织指示下,转移到外地工作。
1947年7月,他接到中共地下组织通知,毅然从柳州文惠小学回乡参加全灌起义。7月29日,起义部队在厚村会师后,他担任起义部队石塘中队第五分队长,8月1日配合灌阳中队第二次攻克石塘乡公所。接着转攻内建乡公所,与前来“围剿”游击队的广西省保安大队激战。由于敌强我弱,起义领导决定避实就虚将部队撤至大潮源。为使部队安全转移,王新国主动率领分队担任警戒。8月5日,当石塘中队撤至成家岭村时,猝不及防被省保安大队包围,在敌众我寡,弹尽援绝的情况下,王新国不幸被俘,囚于桂林虞山庙监狱。敌人企图软化,派教育厅长黄朴心到狱中劝说:“我要你赶快给桂北青年写一封公开信,要求他们不再反对政府。这样你就可以自由了,而且还委任你当中学校长。不然,就枪毙你! ”王新国斩钉截铁地说:“我之所以在桂北青年中有好感,正是因为我敢于拿起武器向你们作斗争。信,我绝对不写;我若怕死,就不参加武装起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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