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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生产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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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 标 也叫草标。人们因一时急需而将家具、衣物当街典卖时,卖主用一根稻草扎成一个疙瘩拿在左手中,使别人一见便知是变卖品。因左手持标,故称左标。今已少见。
方便窗 清末民初盗匪横行,县城商店每日自酉时起即严闭铺门,从无夜市。为防盗匪,关闭铺门后,非亲人、熟人叫门,不轻易开启。但为方便顾客夜间急需购物,另在铺门上方1.5米高处, 安装一可闭可启的小窗,长约7寸,宽约4寸。遇顾客半夜敲门求购,店员即开小窗收款付货。此俗今犹仿效。
店代邮传 民国时期,邮件无法传递到农村,一般由商店代收代转。某区、某乡、某村的农民,与县城某商店常年有生意交往者,其通讯处即标明由某店收转。店主为揽一方生意,亦乐而为之保管转递。此俗在当时,有益于邮传的疏通。
店内招贴 民国时期,商店于春节用红纸书写招贴,遍贴店内,内容各异。有因物价不稳定而写上“目下一言为定,早晚时价不同”;有因谢绝赊欠而写上“本小利微,求现不赊”;有因讲求信誉而写上“货真价实,童叟无欺”;有因祈求暴富在钱柜上写上“黄金万两”四字。
行 话 县城经纪行业中,互用“衣、霭、甩、襄、怀、宪、黑、桥、冲、义”这10个字音来代替1、2、3、4、5、6、7、8、9、10这10个数字,籍以互通市场行情,局外人闻之,莫知所云。
匠 作
阉割禽畜 民国时期,城乡都有从事阉割禽畜的师傅。手摇铜铃,走村串街,备受居民欢迎。阉割人除收受低微酬金外,并无偿将所割下的鸡猪睾丸带走。今已广泛设立畜牧兽医站,并办理禽畜阉割。
祭窑神 农民自烧砖瓦,装窑发火之前,要在窑前烧香化纸,并宰雄鸡一只,将鸡血绕窑淋漓一圈,以祭神。此俗尚存。
理发陈规 县城理发设店,农民理发设摊,理发摊进城,不能摆在理发店的门口或对面,必须遵守“上七下八”这一老规矩——即在距离理发店上面七家或下面八家之远的地点设摊营业。同行开店,亦同此例。至今相沿。
红黑墨线 木工、石工操作都用墨线,但有所异;木工用黑色墨线和木质角尺;石工则用红色墨线和铁角尺。
木匠桶匠 桌椅盆桶均系木制品,但匠作各有所专,即“木匠不打桶,桶匠不架屋”。
鸟 铳 县内农民喜猎,多置鸟铳。请铁匠制铳完工之日,必捉雄鸡一只送与铁匠宰杀。以鸡血淋铳上,祈求安全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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