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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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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治驻全州镇。全镇总面积7.5平方公里,四周与城郊乡相邻。镇政府驻民主街327号。 辖民主街、 建设街、 和平街、光明街4个居民委员会和北门村公所。1990年,全镇共1.08万户,3.69万人,其中汉族3.57万人,瑶族653人,壮族298人。非农业人口3.24万人。
自后周显德三年(956年) ,清湘县治从今城郊乡的柘桥村迁驻该地以来,该地便成为历代路、府、州、县治所。明代城区划分为六隅,即:东隅、南隅、西隅、上北隅、下北隅、降源隅。民国22年(1933年) ,改名清湘镇,辖15街2村,东至湘江东门渡口,南至罗水、西至飞鸾桥雷公井, 北至五里亭。1950年3月改名城关镇,1958年改称城关镇公社,1968年定名全州镇。
市政建设。宋初始筑土城,当时“设城门九,日合江、广安、湘春、朝京、登道、华阳、厚德、善俗、宣化”。元至正元年(1341年),总管王文干改筑土城,“北据山麓,南瞰湘流”;十五年(1355年),总管石亨祖“始砌以砖”。明洪武元年(1368年),千户乔用,重加修筑,改为5门: “东曰合江、东南曰大道、南曰镇湘、西曰广安、北曰朝京”。历年既久,坍塌颇多。清雍正四年(1726年),州守张学林捐修城墙,增砌砖石,“高二丈五尺,阔一丈五尺,周长九百四十八丈,计六里三分二厘,垛口八百五十八个。”乾隆二十年(1755年),知州黄德星主持将东门、小南门二处城楼改造,并修补大南门、北门二处城楼。自此全州城墙颇具规模。
民国时期,城内只有一条中心街,37条小街(巷),路面为石板、卵石或泥土。中心街道两旁店铺均为骑楼建筑。民国33年(1944年)日军入侵全州,城内大部分房屋被炸毁焚烧,全城几成废墟。
解放后,为适应人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县人民政府于1962年和1978年,先后两次对城区建设进行规划,并付诸实施。对街道、路基、下水道、桥梁进行兴、废、扩、增和改造,城区面貌日新月异。街道增加到82条,路面改造成平整的沥青或水泥结构。60年代和80年代,先后修建了横跨罗水和湘江的全州大桥和东门大桥,天堑变通途,方便了城区交通。80年代末, 投资100万余元,将桂黄公路城内段路面由20米拓宽至32米;并在机动车辆道两侧砌筑花坛,栽培花木,进一步美化了市容。街道两旁林立的商贸、办公、住宅大楼,取代了昔日低矮、 破旧的平房。现城内驻有县直局级机关70余个,县属中学2所,在校学生3600余人,其中高中学生1900余人; 镇办中、 小学5所,在校学生4200余人,其中中学1所,在校学生575人;幼儿园5所,入园儿童1400余人。公共建筑有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镇中心医院、县电影院、桂剧院、图书馆、文化馆、新华书店、汽车站、宾馆、百货大楼、体育馆等。地方国营工厂有湘山酒厂、水泥厂、纸板厂、棉纺厂、化工一厂、化工三厂、铁合金分厂、氮肥厂、印刷厂、农机修造厂、内燃机配件厂、袜厂、染织厂、电池厂、白水泥厂、火电厂、罐头食品厂等。还有大集体企业15家、个体联合工厂15家,公司35家,局级所属单位48个,外省、外县驻全州办事处23家,百货、日杂、副食品等门市部8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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