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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出行牢记交通安全“紧箍咒”

2016-04-17   发表:

  清明节小长假即将到来,4月2日0时至4月4日24时,免收7座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预计从4月2日上午9时起,桂柳高速公路将迎来车流量高峰,返程高峰大约出现在4日上午。期间,高速公路车流量剧增、车龙扎堆、服务区“爆棚”,刮擦、追尾等交通事容易出现,部分事故当事人未及时报警、移开车辆且随意占用应急车道极易造成交通堵塞。广西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一大队盘点近期典型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员清明节出行期间,牢记交通安全“紧箍咒”,平安出行。

 

  案例一:超速行驶 小轿车撞上防护墙

 

  3月24日11时,桂柳高速公路柳州往桂林方向1163公里永福段,一辆天津号牌五菱面包车在施工改道路口由于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碰撞并卡在水泥护墙上,造成左侧车厢受损严重,车上同车乘客受伤。据了解,本来限制时速60公里的施工改道通行路段,驾驶员李某因着急赶路将车速开到了100码,超速行驶,正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案例二:疲劳驾驶 大货车翻下高速路

 

  3月22日7时许,桂柳高速公路柳州往桂林方向1143公里苏桥收费站附近,一辆由来宾开往桂林的桂A号牌厢式货车倾翻在20米深的高速公路护坡上。据勘查现场的民警介绍,货车是翻滚了一圈底朝天倾倒在护坡上,车头和车身受损严重,车载货物散落一地,一名乘客受轻伤。驾驶员刘某自行承认疲劳驾驶,加之道路湿滑,操作不当导致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7项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切勿疲劳驾驶。

 

  案例三:逆行超车 客车与货车迎面相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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