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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传统婚俗文化

2011-04-30   发表:

      全州历史上分属湖广及粤西,是中原文化和岭南文化交汇融合之地,深受两地的文化熏陶,从而形成了独特的民俗文化。 婚俗,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演变中形成的婚姻习俗,它以有规律性的活动约束人们的婚姻行为与婚姻意识。传统婚俗的约束力,不依靠法律和科学,主要依靠的是习惯势力、民族心理与传统文化。全州虽然存在瑶、苗等十几个少数民族,但汉族还是占了总人口的绝大多数。因此,在此所提的全州传统婚俗,指的是全州汉族人民大多数地方过去惯用的婚俗礼仪。

    一、全州传统婚俗礼仪

     全州传统婚俗与中原汉族传统婚俗大致相同,但也有很多细节上的差别,显示着全州地方民俗特色。

     〈一〉议婚

     在传统的全州婚俗中,与中国汉族传统婚俗一样,受封建礼教思想的影响,所谓“男女授受不亲”,旧时男女之间连基本的接触都不敢有,更不可能有自由恋爱。因此,在解放前,尤其是封建统治时期,全州的男女建立婚姻关系的开端不是源自男女之间的感情确立,讲究的是门当户对,依凭的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婚。”在全州,农村议婚中有一个重要程序:第一、媒婆设想,两边游说。所谓“媒婆媒婆能讲会说。”媒婆首先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条件,分析是否,或者媒婆受男女一方父母之委托,到另一方去游说,试探,查访情况。第二、媒婆牵线,双方见面。媒婆通过游说试探,认为双方有一定的意愿,便约定时间地点见面,男女双方在亲戚朋友陪同下,试看对方,认为人不错,再共同相会交谈,通常情况是男方请女方吃米粉。吃完米粉后,初战告成。然后,双方通过多种渠道打听对方的情况,查历史,访家境,识品行。第三、女方看旦,“看旦”又名看家门、查家。届时女方和两位称为“陪花姑娘”的姑娘在多位亲友的陪同下,到男方家查访家况(也有女方本人不去的),男方设宴款待。期间由媒人介绍议婚双方相识。女方亲友代提财礼要求,男方当时通常一概应承,并赠诸宾客“行脚钱”。次日,双方通过媒人细议。有些地方还允许进入议婚男子内室翻箱倒柜察看真情实况,之后再通过媒人议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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