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网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时事
站内搜索:

全州县消委会探索建立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调对接”新机制

2012-10-01   发表:

随着人民群众法律素养和维权意识的增强,消费者权益纠纷也逐渐增多。为有效化解消费者权益纠纷,今年以来,全州县消委会与县人民法院协调建立诉讼调解对接工作站,建立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维权力度,拓宽维权渠道,方便维权需求。

一是建立机构,完善制度,实现诉调组织上、制度上的对接。消委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后,经调解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可建立诉讼绿色通道,快立案、快审结、快执行。法院建立了诉讼调解对接工作室,实施诉前联动调解工作制度,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台帐和档案。对申请调解处理的纠纷当事人释明诉前联调机制,引导当事人选择纠纷解决方式,指导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在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纠纷解决方式后,调解室可以即时进行调解,也可以与当事人约定时间调解;可以在联调室进行调解,也可以到现场调解,或者以其它调解。对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司法确认。

二是根据情况,分别处理,实现诉调工作方式上的对接。消委会在受理投诉过程中,可以根据案件的类型和特点,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一般性投诉案件由消委会直接调解,增强了协议的有效性和法律效力,有利于减少行政成本和消费者诉讼成本;处理群体性消费、标的额较大、争议较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消费纠纷案件时,法院可主动参与案件会商,提供指导意见和司法帮助,增强调解公正性和法律效力。

三是提供材料,互通信息,实现诉调沟通信息上的对接。在“诉调对接”过程中遇到的有关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典型案件,定期进行通报,双方及时互通信息,提供相应的调解材料和法律文书作为参考,以便及时掌握第一手情况,发现并研究处理消费者纠纷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涉消费者权益纠纷的有效解决。

该机制建立后,贵在落实,重在取得实效。下一步,县消委将保持与法院的良性互动,充分发挥诉调衔接机制的作用,实现对消费者权益更好的保护。



    用户名:注册) 密码: 验证码: 匿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 网站留言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