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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中酒人”谢良琦

2011-04-17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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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而为政 重在以行其道?

        谢良琦在常州因粒子人诬告,结果被贬宜兴(今属江苏)县令。

        宜兴素称难治。谢良琦到任后,“正风俗、洗奸宄、绝书帕,巨室多不乐”。由于得罪了地方豪绅,他便左右受掣肘,处处遭非难:拖延了粮钱上交,有人告状;地方不安宁,有人告状;就连造报拖欠粮食的名册迟了,也有人告状……以至他深感自己来宜兴,是没有考虑到“人心之险易,时势之可否”。不久,遇海盗猖乱,地方豪绅以为来势甚猛,估计宜兴一定不可保,相顾有喜色:有准备杀谢良琦、开城门为内应的,有想掠夺库藏以犒海盗之师的,有甚至去京师告状、说他与海盗勾通的。

       谢良琦却亲自帅领军旅,御海盗于城外,大败海盗。结果,邻县因士民纷扰,县令畏祸避去,海逆乘机入城杀戮,独宜兴安然无恙。?

       谢良琦保境安民,本来有功,但御史柯素培根据诬告,说他勾结海盗。结果,他被废居兰陵(今常州市西北),胸中难免愤愤不平。兰陵产美酒,便借酒消愁,酒后狂歌谩骂,以泄胸愤。他在一封类似当今“告宜兴县同胞书”里,一开头就阐述他的为官之道。

       他认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只要是对朝廷有功,为百姓造福,就算是他身享荣华富贵,人们不以为贪;就算他死后供在庙里被人朝拜,人们也不会怪异。难道他们没有一点过失吗?也不是,是人们记得他们的功,忘了他们的过错。如果是独善其身者,人们对他们的看法却相反。

       他在《与宜兴诸缙绅书》中,明为诉己之过,实是表己之功。他以调侃的口吻写道:我的错有大于正风俗吗?治盗贼,则那些贪婪财货的诽谤我;戒奸淫,则那些纵欲妻妾的诽谤我;处罚恃财富、凭威势横行乡里的人,则那些夸耀权势者诽谤我。我的错有大于拒绝走后门、托人情的吗?一而再、再而三地不给面子,对方便从埋怨发展到诽谤、痛恨我了!

       谢良琦后起为延平通判。不想又触怒了慕容太守,被抓到监狱。他居狱中,颜色不乱,日手一编,默坐土炕上读书。慕容必欲置于死地,凌辱备至,以致他“愤极,欲引刀自决”。直到慕容调离才获得平反。出狱后,他避世城北,单衣短布,整日读书著文章以自娱,与人交往仍不废觞咏,并整理平日所作,名为《湘中酒人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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