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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五举措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2015-09-13   发表:

工商局和林业局执法人员在县城郊区对收缴的野生鸟类及青蛙野外放生。

  9月初,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及时遏制野生动物违法交易行为,全州县工商局采取五项举措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规范野生动物交易秩序,严厉打击收购、销售野生动物违法行为。

  一、加大宣传引导,营造社会氛围。采取短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普法宣传资料、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向经营者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使经营者了解哪些动物是可以经营的,哪些动物是禁止经营的,以及如何合法经营,违法经营违禁野生动物应受到的行政处罚等,增强了经营者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和自律意识,在社会上形成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落实监管责任,明确职责。按照“网格化”监管机制,把全县划分为十三个监管网格,每个监管网格由辖区工商所监管,把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监管网格、每个监管人员,确保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在日常监管巡查中都有人抓、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的联合工作机制。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管。结合本地实际,梳理出风险区域,以安和凤凰文桥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的乡镇和县内主要餐馆、农家乐、集贸市场、农产品收购点等经营场所为重点,加大检查力度;严禁餐饮经营者将“野味”、“山珍野味”作为菜单内容,严禁市场主体发布含有经销野生保护动物内容的商业广告,强化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的社会责任,切实维护野生动物资源。

工商执法人员在交易点现场收缴野生动物。

  四、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通过日常巡查、集中整治、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大对销售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主动与林业、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强化横向联合执法,及时互通信息,发挥整体优势,形成监管执法合力。

  五、拓展举报平台,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作用,鼓励社会公众对破坏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经过连续两天的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餐饮店97户次,集贸市场23个次,发放宣传资料560份,收缴野生青蛙32公斤,野生鸟类87只,野生蛇12公斤,下达责令整改通知31份。( 郑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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