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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工商搭建服务平台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年报工作

2014-12-25   发表:

10月1日起,《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正式施行。近日,根据自治区、桂林市工商局关于做好年报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桂林市全州县工商局积极搭建服务平台,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贯彻落实,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做好年度报告工作。

一、形式多样抓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宣传专栏、微信、QQ群、短信、电子显示屏、流动车辆、发放年报办事指南、开展在线咨询、电话咨询等,多种渠道发布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公告,使得市场主体知悉年度报告制度的对象、时间、内容、程序、要求、操作方法等,广泛宣传年报公示制度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规定,大力营造舆论氛围。

二、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和咨询服务。在县局及基层工商所注册大厅都设置专门服务窗口、配备专用电脑、安排专职人员,提供年度报告公示的咨询、指导和信息录入服务。同时,要求登记窗口工作人员针对办事群众有关年度报告公示的疑问做好耐心解释和细致回答。要求各基层工商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过程中,主动向辖区监管服务对象宣传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有关政策,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鼓励企业通过信息平台学习、了解网上操作流程,提高年度报告效率。

三、采取“走出去”方式开展年度报告帮扶服务。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工商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辖区的街道、社区、村社的相关经营主体门店,散发年度报告温馨提示及平台操作示意图等宣传资料,现场指导商家网上填报并公示。充分引导商家转变观念,重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并认真抓好自身工作落实,努力答疑解难,解决商家提出的问题。通过以点带面,适时培训引导,真正使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工作顺利推进并落到实处。

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3900余份,组织专题培训2场,发放短信18000余条,接受咨询450余人次,现场指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报3100余户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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