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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认真部署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基本情况

2012-03-17   发表:

11月21日上午,我县召开了全县计划生育家庭基本情况调研工作会议,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全县18个乡镇计生办主任、县直各单位计生分管领导、计生专干,县人口计生局干部共200多人。

会期李清瑶局长传达了区、市关于开展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和开展财政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和非财务拨款企事业单位实行计划生育职工基本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的精神;分管计生工作的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奉世江对此项工作作了部署,他要求各级计生部门要充分认识调研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县、乡(镇)两级实事求是地开展调研工作,准确、真实填报调研表,并对县、乡(镇)两级调研数据进行核实,确保高质量的完成。

此次调查研究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掌握全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基本情况,探索建立我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做好与国家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衔接的基础性工作。

此次调查研究的对象为户籍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夫妻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合法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家庭。具体包括:

(一)农村居民夫妻,终身只合法生育一个子女和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

(二)农村居民夫妻,终身只合法生育两个女儿和依法落实了结扎措施的家庭;

(三)农村居民夫妻,依法生育两个子女,但其中一个子女未满18周岁死亡,只剩下一个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生育的家庭。

(四)夫妻双方均是农村居民,离婚或丧偶前只合法生育过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儿,离婚或者丧偶后不再婚、不再生育的家庭;

(五)夫妻双方均是农村居民,再婚前夫妻一方只合法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不再生育、不再收养的家庭;

(六)夫妻双方均是农村居民,再婚前双方各只合法生育过一个女儿,再婚后不再生育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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